何瑛委员:别让非法社群成社会治理“漏网之鱼”

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:2022-01-24 08:21 【字体:

何瑛委员(502808)-20220124081600.jpg何瑛委员

□ 记者 张宝勤
  “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不能让非法社会组织成为社会治理的‘漏网之鱼’。”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期间,省政协委员、省委宣传部出版处副处长何瑛谈及疫情防控时如是说。
  西安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后,隔离措施、食品物价、物资运送、社区聚集等议题成为网络舆论焦点。微信群中大量关于馒头、蔬菜、肉食品等“涨价”的话题,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社会心态的健康稳定。“这为加强防范非法社会组织利用虚拟空间进行违法行为敲响了警钟,将虚拟社群纳入‘阳光’运行轨道势在必行。”何瑛表示。近年来,何瑛从本职工作角度出发,始终关注新闻出版和融媒体宣传方面的议题。何瑛调查发现,非法社会组织借助网络死灰复燃。各类非法社会组织不仅对民政部印发的《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》置若罔闻,反而借助互联网隐匿于虚拟社群中,进行网络营销和非法宣传,比传统非法社会组织更具连接性和扩散性。其次,非法社会组织让人真假难辨。在互联网运作中,非法社会组织常以“协会”“联合会”“基金会”等名头,以一字之差进行“高大上”的包装,以增强其“可信度”,且以“军民融合”“乡村振兴”“疫情防控”等热词吸引眼球。现实生活中,非法社会组织运用虚拟社群实施违规违法行为,常常引发社会乱象,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。
  “当下,应警惕社会生活中的违法行为向线上转移的风险,杜绝舆论失焦引发的本质问题模糊化,在顶层设计上完善虚拟社群准入与管理规约,提高建立群组的资质审核标准,营造风清气正的互联网空间,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相关违法行为。”何瑛认为,要严守规则底线,形成法规保障的“一条纲”。我国对于非法社会组织的惩处、取缔等相关法律已相对完善,要根据时代发展要求,建立对非法社会组织虚拟社群运作进行治理的知识库和预案库,在有法可依、有例可循的基础上缩短审核和处置时间,以防违法信息的飞速流转和网络谣言的诱发;出台相关科普文件,加强社会公众对虚拟社群的认识,提高加入群组的自我识别能力。
  “要加强资质审核力度,形成技术防控+人工审核‘一条线’。”何瑛说,网信部门应加强虚拟社群建立、维护、解体标准的制定和执行;组建人工审核、督查班子,对具有危险隐患的虚拟社群进行深层过滤。
  此外,要严控失责媒体,形成行政处罚“一条鞭”。在按照法律进行量刑、定罪的基础上,制定灵活的虚拟社群管理与处罚规范,科学建构虚拟社群风控评估体系。对虚拟社群中常见的违规、违法行为,按照行为轻重予以评分,制定轻度级、警示级、严重级、危险级四级评估模式,按级别对其进行警告、行政处罚、法律处罚等相关处置,防止过度反应带来的舆论风波和二次危机。

来源:各界导报 编辑:郭长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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